发布部门 | 海关总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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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SN/T 1994.3-2020 进口锅炉及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第3部分:燃气采暖热水炉 本部分规定了进口密闭式燃烧的燃气采暖热水炉的技术要求、检验及结果判定的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热输入小于等于70kW,最大采暖工作水压小于等于0.3MPa,工作时水温不大于95C ,采用大气式燃烧器或风机辅助式燃烧器或全预混式燃烧器的采暖热水两用的器具,也适用于单采暖器具。 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器具: ——自然排气烟道式、室外型器具; ——冷凝式器具; ——容积式器具; ——在同--外壳内采暖和热水分别采用两套独立燃烧系统的器具,包括两者共同烟道的器具。 相关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8号(关于发布《出口食品中多种过敏原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等58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2020年第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