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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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97号-8-2019 动物毛发中赛庚啶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毛发中赛庚啶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猪毛、羊毛和牛毛中赛庚啶的测定。 本标准方法的检出限为0.25μ/kg,定量限为0.5μg/kg。 相关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饲料中硝基咪唑类药物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法》等10项国家标准的公告(第1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