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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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805-2020 实验动物 病理学诊断规范 本标准于2021-04-01代替DB11/T 828.4-2011 实验用小型猪 第4部分:病理学诊断规范、DB11/T 1053.4-2013、DB11/T 1462.1-2017、DB11/T 1462.2-2017、DB11/T 1462.3-2017、DB11/T 1462.4-2018、DB11/T 1462.5-2018 本文件规定了实验动物病理学检查和诊断的检查规则、检查程序、兽医临床病理学诊断、兽医解剖病理学诊断、病理学诊断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实验小型猪、实验猪、实验牛、实验羊、实验狨猴、实验长爪沙鼠、实验雪貂、实验猫、实验鸡、实验鸭、实验鹅、实验鸽、实验鱼(斑马鱼和剑尾鱼)的病理学检查和诊断。 文本来自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相关公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范》等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20年标字第12号(总第2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