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环境保护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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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HJ 493-2009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水样从容器的准备到添加保护剂等各个环节的保存措施以及样品的标签设计、运输、接收和保证样品保存质量的通用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等。当所采集的水样(瞬时样或混合样)不能立即在现场分析,必须送往实验室测试时,本标准所提供的样品保存技术与管理程序是适用的。 本标准代替GB 12999-1991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