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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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T 300.1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5部分:铅及其化合物 本标准代替GBZ/T 160.1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铅及其化合物 GBZ/T 300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的酸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溶剂洗脱-双硫腙分光光度法,四乙基铅的溶剂解吸-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包括铅尘、铅烟和四乙基铅等)浓度的检测。 相关公告:关于发布《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部分:总则》等96项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