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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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T 300.2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9部分:钒及其化合物 本标准代替GBZ/T 160.2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钒及其化合物 GBZ/T 300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钒及其化合物的酸消解-N-肉桂酰-邻甲苯羟胺分光光度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气溶胶态钒及其化合物(包括五氧化二钒和钒铁合金等)浓度的检测。 相关公告:关于发布《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部分:总则》等96项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