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
浏览次数 | 219次 |
下载次数 | 0次 |
资料大小 | 395.2KB |
格式 | |
语言 | 中文 |
CNAS-RL03-2019 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检测实验室、校准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防护水平三级、四级除外)、检验机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和能力验证提供者等相关机构的认可收费。 本标准于2019-04-01代替CNAS-RL03-2017 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相关公告:关于发布CNAS-RL03:2019《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收费管理的规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