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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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 docx |
语言 | 中文 |
本文件规定了土壤中2,4-滴、莠去津、乙草胺、精异丙甲草胺、丁草胺和二甲戊灵6种除草剂残留量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br />本文件适用于土壤中2,4-滴、莠去津、乙草胺、精异丙甲草胺、丁草胺和二甲戊灵残留量的测定。<br />注:本文件测定土壤中上述6种除草剂定量限为0.01mg/kg,线性范围为0.005mg/L~0.5mg/L。 相关公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水中双酰胺类杀虫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40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公告(2021年第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