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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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HJ/T 43-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的氮氧化物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1L时,本方法的定性检出浓度为0.7 mg/m3,定量测定的浓度范围为2.4~208 mg/m3。更高浓度的样品,可以用稀释的方法进行测定。 在臭氧浓度大于氮氧化物浓度5倍,二氧化硫浓度大于氮氧化物浓度100倍条件下,对氮氧化物测定有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