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详情
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于2006年成立。配备自动化文检仪、静电压痕仪、ZEISS体视显微镜、徕卡三维立体显微镜、比较显微镜、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HPLC-MS)、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ICP-A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扫描电子显微镜(带能谱)、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带红外显微镜)、300M和500M核磁共振波谱仪、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等现代化的检测设备,总价值3000多万元。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并在本司法所执业的技术人员31名,其中研究员4名、高级工程师13名、工程师12名。
2015年3月,司法所独立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的国家级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二合一评审,是华南地区为数不多的、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
目前,司法所获批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文书司法鉴定、法医毒物司法鉴定、微量物证司法鉴定,同时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相关专业的技术咨询服务。
自设立以来,司法鉴定所秉承客观、求实、科学、公正的方针,坚持独立判断、诚实运行,严格执行标准和规范,向社会各界提供科学、准确、公正和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服务领域遍及两广、两湖、江浙、东北、新疆、香港等30余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
主要业务范围:
文书司法鉴定 文书形成时间鉴定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印刷文书鉴定污损文书鉴定其他文书鉴定
法医毒物司法鉴定
毒品毒物定性定量医用合成药物杀虫剂、除草剂、杀鼠剂生物碱类及动物毒素水溶性无机毒物重金属毒物其它毒物鉴定
微量物证司法鉴定
涂料、橡胶、树脂、塑料等物证的同一性认定
涂料、染料、树脂、塑料、糅合剂、墨水分析
纺织纤维分析 油脂及斑痕鉴定 聚合物及其种属鉴定 其它物证鉴定
文检专家
冯兴梅:文书鉴定室主任,资深文检专家,从事文书鉴定工作近40年,受理各类案件的文书鉴定万余起,参与破获多起大案要案。1984年和1986年受聘为广东省公安文书检验专业班第一期和第二期教员,为我省恢复文书检验培养了大批专业技术人才。尤其在文书形成时间、笔迹、印章印文、篡改文件鉴定等疑难问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马 宏:文检高级工程师,资深文检专家,文书鉴定室授权签字人。从事文书鉴定工作30余年,受理各类案件的文书鉴定8000余起,参与破获多起大案要案。具有扎实的文书鉴定经验和能力,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尤其在文书形成时间、笔迹、印章印文、篡改文件鉴定等疑难问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