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官网显示,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市场监管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深编办[2024]67号)文件精神,设立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全面承接原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特种设备相关业务。
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关于机构改革过渡期间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机构改革有关部署,设立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深圳特检院”),承接原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深圳质安院”)特种设备检验相关职责。深圳特检院已于2024年8月1日开始运作,在机构改革过渡期间,新的相关公告发布前,以深圳特检院名义作出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及技术服务的报告、证书、使用标志等文书,将以原深圳质安院专用章作为代章继续使用,其效力等同于深圳特检院印章,直至机构改革过渡期结束,再全面启用新的印章。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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