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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A通告:暂停这类课程自愿性备案工作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2024-02-05 点击 35 次

导读国家认监委发布公告,部分机构和个人误以为取得协会温室气体核查员资格就满足公告中第二款的内容“(二)具备十名以上相应领域具有审定与核查能力的专职人员”要求,

  2024年1月,国家认监委发布《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第一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机构资质审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024年第2号),部分机构和个人误以为取得协会温室气体核查员资格就满足公告中第二款的内容“(二)具备十名以上相应领域具有审定与核查能力的专职人员”要求,为此,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就此发表声明,并就配合《公告》实施作出专门安排。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关于温室气体核查员注册工作的通告

  各相关机构及个人:

  为响应国家号召,推进落实中国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同时也为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工作提供有力的人员能力评价技术支撑,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根据市场需求于2015年建立了自愿性“温室气体核查员”注册项目,并于2021年结合新形势和新要求修订注册准则。符合温室气体核查员注册要求的人员表明具备了一定的从事温室气体审定/核查的个人素质、知识和技能,是否具备相应审定/核查领域特定的专业能力要求,由其聘用机构作出评定。

  2024年1月,国家认监委发布2024年第2号公告,部分机构和个人误以为取得协会温室气体核查员资格就满足公告中第二款的内容“(二)具备十名以上相应领域具有审定与核查能力的专职人员”要求,协会在此郑重声明此项中所指人员与协会注册温室气体核查员并无关联。

  为配合国家认监委对规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活动的整体工作部署,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协会暂停“温室气体核查员课程”自愿性备案工作,已经备案成功的机构不得再以协会自愿性课程备案的名义开展此项课程培训,已完成的培训结果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上传完毕。恢复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人员注册 010-82261721

  课程备案 010-82261931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2024年2月2日

编辑:张圣斌
[来源: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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