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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方案提升研发投入 新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

昆明信息港 2022-10-12 点击 199 次

导读《行动方案》提出,对新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一次性给予500万元补助。

近日,从云南省科技厅获悉,《云南省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印发。根据行动目标,全省力争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年均增长5%以上,规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机构的企业占比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6.7%。

《行动方案》提出,对新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一次性给予500万元补助。积极支持科技型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开展创新活动,鼓励高校、科研机构收取科技创新券,向科技型企业提供技术研发等科技服务,并按照不超过双方实际交易额的50%兑付科技创新券,每家企业每年可使用创新券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云南省将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协同创新机制。高新技术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到位经费50万元以上,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 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实际支付金额20%的后补助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云南省科技厅与高新区所在州(市)人民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共同出资设立科技创新联合资金,支持高新区加大研发投入。力争到2024年,国家高新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以上,省级高新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以上;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以上。把高校、科研机构、三甲医院的研发投入、创新绩效等作为科技资源分配、绩效评价考核等工作的重要指标。力争全省高校、科研机构和三甲医院的研发经费年均增长分别达到20%、15%和15%以上。

云南省将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对引进省外著名机构合作共建重大研发平台的,省科技厅会同共建州(市)政府、单位组织“专班”提供全程服务,按“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政策。落地运行后,符合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扶持政策的,可给予最高年度补助经费800万元,认定为新型研发机构并评估为优秀的,最高给予一次性补助经费1000万元。

编辑:张圣斌
[来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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