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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电动自行车等8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7-25 点击 37 次

导读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等8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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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乘员头盔、建筑钢化玻璃、钢筋(热轧、冷轧)、建筑防水卷材、复混肥料、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一次性纸餐饮具等8种产品。共抽查检验了214家企业生产的263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5批次,包括电动自行车6批次、建筑钢化玻璃6批次、一次性纸餐饮具3批次(详见附件)。

       二、抽查结果分析
       电动自行车

       在西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25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6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0%。重点对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车速提示音、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

       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不严,存在车速超标准要求,少装、错装零部件等问题;二是销售企业没有按照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备案参数装配部件,存在随意改变车辆部件及结构的现象。

       摩托车乘员头盔

       在西安、宝鸡、延安、榆林、汉中、安康、韩城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6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重点对结构、头盔质量、头盔视野、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低温)、头盔耐穿透性能(低温)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建筑钢化玻璃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6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0%。重点对表面应力、碎片状态、抗冲击性、霰弹袋冲击性能、耐热冲击性能、厚度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表面应力、碎片状态、霰弹袋冲击性能、厚度。

       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降低产品质量,致使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二是在钢化玻璃的生产工艺上,由于钢化炉比较费电,企业为节省用电成本,导致钢化温度或降温的速度和时间不够,生产出不合格产品。三是由于玻璃原材料价格上涨,一些厂家在玻璃的厚度上投机,使用了远低于标称厚度的原片进行钢化。

       钢筋(热轧、冷轧)

       在西安、渭南、汉中、安康、韩城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16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重点对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尺寸、重量偏差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建筑防水卷材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24家企业生产的33批次产品。重点对可溶物含量、耐热性、低温柔性、不透水性、拉伸性能、热老化(拉力保持率)、热老化(延伸率保持率)、热老化(低温柔性)、热老化(尺寸变化率)、热老化(质量损失)、渗油性、胎基材料、低温弯折性、热老化(低温弯折性)、剥离强度、持粘性、热老化(尺寸稳定性)、热稳定性、耐碱性(拉伸强度保持率)、耐碱性(拉断伸长率保持率)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复混肥料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榆林、汉中、商洛、杨凌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3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重点对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总养分、氯离子、有机质的质量分数、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砷、镉、铅、铬、汞、水分、粒度、酸碱度、包装标识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

       在西安、宝鸡、咸阳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37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重点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霉菌计数、苯乙烯和乙苯残留量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一次性纸餐饮具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36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7.5%。重点对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高锰酸钾消耗量、总迁移量、重金属、铅、砷、荧光性物质、甲醛、感官指标、感官要求、渗漏性能、杯身挺度、渗漏性能(水、油)、抗压强度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感官指标。

经技术机构分析,感官指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在油墨图文印刷的时候,印版尺寸不合理导致。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开展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并报送省局。省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附件:电动自行车等8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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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宏超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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