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见附件1)。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7月16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6日—2022年7月16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61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2年6月16日
附件一: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附件二: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附件三: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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