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我省取得省级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推进与港澳检验检测机构交流合作,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家电、食品、口罩等社会重点关注领域组织开展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项目
(一)家电零部件领域能力验证项目1个:电气产品绝缘电阻的测试;
(二)食品领域能力验证项目3个:大米中镉、异丙威和杀螟硫磷的测定;
(三)口罩领域能力验证项目1个: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微生物的测定。
二、参加对象
截至2022年4月30日,获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效证书,且具备本次能力验证相关项目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均须参加;我省其他具备本次能力验证相关项目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自愿参加;港澳具备本次能力验证相关项目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受邀参加。
三、组织与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组织实施部门,负责确定能力验证项目、制定工作方案(见附件),汇总公布和处理结果;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为家电零部件领域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为食品领域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为口罩领域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
四、时间安排
2022年5月-6月
五、实施要求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并督促其按要求参加。因故不能报名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须向相关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书面说明,并向属地局报备相关情况。
(二)本次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应高度重视,配备足够资源,保证能力验证项目及时、科学、有效实施,并于5月20日前上报参加机构名单、未按要求参加机构名单,于6月30日前完成能力验证项目总结验收及报告编写等工作。
(三)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参加者)应当按照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真实、客观、及时报送检验检测结果。
六、结果处理和利用
(一)对于省内参加者
1.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汇总并发布本次能力验证结果。
2.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参加者,2年内可免予相关项目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3.能力验证初测结果可疑、不满意的参加者应进行整改并向相应项目承担单位提交整改报告,同时向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补测,整改结果和补测结果由项目承担单位上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补测结果仍不满意者判为本次能力验证最终结果不合格,应实施整改,并自行暂停出具加盖CMA公章的检验检测报告,直至其测量审核合格后向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提交包含测量审核结果的整改材料后方可恢复相关检验检测活动。测量审核仍不合格者,应按有关规定注销相应项目资质。
4.对未按照本《通知》要求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限其一月内改正,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按照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监管相关规则,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频次和力度。
(二)对于港澳参加者
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参加者,将由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汇总通报,并鼓励其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其他方选择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七、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报名方式
本次能力验证使用的报名表等相关资料可根据验证项目分别登录威凯能力验证业务管理系统(http://pt.cvc.org.cn)、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http://www.qmark.com.cn/)、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ttc.net.cn/)自行下载。
(二)联系方式
1.省市场监管局认监处联系人:陈栩强
联系电话:020-38835986
邮箱:gdsjj_rjc@gd.gov.cn
2.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珊珊、陈宇军
联系电话:020-32368052、020-32369663
邮箱:gdsjj_rjc@gd.gov.cn
3.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联系人:罗工、郑工
联系电话:020-83179105、83179803
邮箱:gdsjj_rjc@gd.gov.cn
4.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小孟、李艳芳
联系电话:020-61994524、020-61994533
邮箱:gdsjj_rjc@gd.gov.cn
点击下载附件:附件1-3.docx
1.电气产品绝缘电阻的测试能力验证工作方案
2.大米中重金属和农药残留测定能力验证工作方案
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微生物测定能力验证工作方案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