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信用中国(山东)”官网获悉,文号为烟市监处罚﹝2022﹞2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烟台市清洁能源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篡改样品接收日期、检验检测原始数据和存档报告大量缺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没收违法所得47872.64元,罚款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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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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