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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市说新语 2021-06-30 点击 121 次

导读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生态环境部制定并发布《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将产品召回由安全召回扩展至排放召回,有效发挥排放召回在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方面的作用。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生态环境部制定并发布《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产品召回由安全召回扩展至排放召回,有效发挥排放召回在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方面的作用。《规定》共三十四条,主要对《规定》适用范围、基本概念、监管体制及职责划分、生产者及经营者义务、召回管理程序、法律责任及信用管理等作出规定。

《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jpg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可以扫描海报中的二维码。

指导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发展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

制作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宣传中心

编辑:张圣斌
[来源:市说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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