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管总局颁布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正案)》两部规章,并将于6月1日起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司长董乐群介绍称,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检验检测机构近4.9万家,营业收入超过3570亿元,从业人员141万人,当年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近5.67亿份,市场规模约占全球市场份额的20%,是全球增长最快、最具潜力的检验检测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检验检测改革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改革力度还有待加强,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服务供给的总体质量还不够高,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等。
此次颁布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除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外,还须依法承担民事、刑事法律责任;明确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基本行为规范、从业要求和资质要求等;明确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求,细化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行使的职权和义务;明确检验检测活动不规范的一般情形及处罚要求。
据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一级巡视员薛国芹介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统一了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情形的判定尺度,明确了实施处罚的法律依据,强化了失信联合惩戒。《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在第十三条列举了四种不实检验检测情形、第十四条列举了五种虚假检验检测情形,为监管执法提出了可操作性的指引;第二十六条针对“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指引监管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直至撤销、吊销、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或者证书;第二十二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将对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用平台,归集到企业名下,以推动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正案)》在优化市场准入服务便利机构方面给出了具体措施:一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全面实行告知承诺程序。二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推行网上审批,有条件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颁发资质认定电子证书。三是将资质认定许可整体由80个工作日压缩至52个工作日,压缩幅度35%。四是对上一许可周期内无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采取书面审查方式予以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
董乐群表示,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自成立以来已联合相关部门共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机构4.3万家次,查处违法案件6000多起,撤销、注销检验检测机构876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21起。今年,市场监管总局仍将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药监局等部门联合部署“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对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等机构开展重点整治。加大行刑衔接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推动失信联合惩戒,将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推动各部门共同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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