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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万!惠州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检测服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21-03-16 点击 52 次

导读250万!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检测服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检测服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网站(详细地址:http://www.hzzk.gov.cn/gwhbm/hzsggzyjyzxzzfzx/index.html(提供全天候网上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惠公易采仲恺【2021】002号、惠公易采仲恺【2021】003号

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检测服务招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检测服务招标采购项目(包组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png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

合同包2(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检测服务招标采购项目(包组二)):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2.png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年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检测服务招标采购项目(包组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5、投标人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检测服务招标采购项目(包组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5、投标人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采购人依法设置的其他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依法具备含食品检验检测能力的CMA(含食品)资质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和CATL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补充说明:根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依法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和结果。根据《计量法》向社会出具数据需要具有CMA资质,由于本项目属于食品类抽检,要求的资质就是CMAF,现在国家认监委对证书进行了整合,将原来的CMAF和CMA进行合并,将CMAF和CMA合并的证书叫做CMA(含食品),但是现在是在过度阶段,因此CMAF和CMA(含食品)同时存在,都符合向社会出具数据条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检测服务招标采购项目(包组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符合性审查:

1、供应商没有违反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结果状态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提交的投标承诺函);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公开文件》(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的各个表格);

5、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6、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进行了报价且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7、投标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的,如设定最高限价的,且未超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8、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文件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证明,且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备注:如果投标报价比本项目最高限价低 25%(含 25%)以上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认定;或者投标人的报价比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低25%(含 25%)以上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予以审查认定);

12、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合同包2(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检测服务招标采购项目(包组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符合性审查:

1、供应商没有违反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结果状态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提交的投标承诺函);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公开文件》(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的各个表格);

5、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6、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进行了报价且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7、投标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的,如设定最高限价的,且未超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8、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10、投标文件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证明,且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备注:如果投标报价比本项目最高限价低 25%(含 25%)以上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认定;或者投标人的报价比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低25%(含 25%)以上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予以审查认定);

13、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6日至2021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网站(详细地址:http://www.hzzk.gov.cn/gwhbm/hzsggzyjyzxzzfzx/index.html(提供全天候网上免费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0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区人才服务大厦10楼2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903室

联系方式:0752-327860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地 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区人才服务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752-32784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先生

电 话:0752-3278426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2021年03月15日

附件:

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检测服务招标采购项目(包组一)招标文件 (1).doc

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检测服务招标采购项目(包组一)招标文件.doc

委托协议.pdf

编辑:张圣斌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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