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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万!跨线桥及龙湖沟桥检测服务项目招标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21-01-04 点击 49 次

导读627万!黄河路快速化升级改造工程黄河路(庐山路~凤凰山路)跨线桥及龙湖沟桥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黄河路快速化升级改造工程 黄河路(庐山路~凤凰山路)跨线桥及龙湖沟桥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18层01号房之6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18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00-202012-01408-0033

项目名称:黄河路快速化升级改造工程 黄河路(庐山路~凤凰山路)跨线桥及龙湖沟桥检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274,480

最高限价(如有):627448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黄河路快速化升级改造工程黄河路(庐山路~凤凰山路)跨线桥及龙湖沟桥检测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黄河路快速化升级改造工程黄河路(庐山路~凤凰山路)跨线桥及龙湖沟桥检测服务项目1项

2.规格数量: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3.服务期:从中标供应商进场至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因采购人原因或现场不具备作业条件,检测时间顺延。检测服务在采购人通知中标供应商进场后55天内完成。

4.项目预算:本采购项目概算批复金额为¥7,843,100.00元,下浮20%作为本次采购的最高投标限价,即¥6,274,480.00元。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数进行下浮,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有效范围为0%-100%(含0%,不含100%)。供应商投标报价必须是唯一且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5.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从中标供应商进场至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检测服务在采购人通知中标供应商进场后55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财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原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1.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静载试验、动载试验),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6.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2供应商在登记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登记。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 月 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18层01号房之6号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1 月 18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18层01号房之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12楼

联系方式:0754-88566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铨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18层01号房之6号

联系方式:0754-87264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4-8726476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pdf

招标文件.pdf

发布人:广东铨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8日

编辑:张圣斌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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