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云南省按照“打基础、建体系、守底线、防风险”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摸清底数、强化监管、推进试点,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深入推进,污染地块准入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王天喜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1343家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完成国家下达云南省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的目标任务;完成274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整治任务,以超筛选值农用地为重点排查区域,持续推进第二阶段污染源整治;动态更新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104家企业建立或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履行自行监测等义务;完成全省确定的185个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测土配方施肥推广覆盖率达到91.2%,全省连续3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经初步核算,已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80%左右”的目标任务。
同时,着力推进个旧市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和15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实施。截至目前,个旧市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完成15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成果总结工作。
王天喜表示,“十四五”时期,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将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原则,巩固提升“十三五”成果,围绕严守人居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两条底线,进一步强化污染源头管控,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有序开展治理修复,全面提升监管水平,保障土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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