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通报,东莞一环保检测公司出具的环境监测报告出错,导致对某电路公司的检测结果有误,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强化对环境检测事中事后监管、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并对该环保检测公司进行了约谈,责令其开展自查并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
从该环保检测公司出具的某电路公司的质疑情况说明中看到,导致环境监测数据出错原因有,一、多参数分析仪(型号:DZS-706型)存在问题,多参数分析仪受损,导致pH值检测结果出现偏差。二、在实验过程中由于人员失误,将报告中石油类样品与另一份报告中石油类样品混淆导致石油类检测结果出现偏差。针对此次错误,生态环境局要求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在环境监测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切实提高工作水平、业务能力、责任意识和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关于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问题,生态环境部就《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出解答,随着生态环境监测改革不断深入,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发展,出具各类监测数据被广泛应用于环保验收、环评和监督执法等领域。在《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中提到,相关环境部门要规范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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