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和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中国环境司法发展研究”课题组承办的中国环境司法2019年《绿皮书》《白皮书》见面会近日在北京举行。
环境司法制度探索多集中在实践层面
“2019年《绿皮书》进入‘三年级’,首次进行自然年度观察,整体结构不变、观察‘哨点’和方法不变、研究团队核心成员不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指出,经过五年的实践探索,2019年环境资源司法成绩斐然:持续推进环境司法专门化工作的纵深发展,环境司法的“个性”日益鲜明;不断促进环境资源审判与普通民行刑审判相互融合、和谐共生,普通案件审判中的“绿色”元素更加丰富;中国的环境司法体制机制正在不断走向成熟定型。
目前,我国走出了一条将专门化需求与绿色化制度供应相结合的环境司法专业化的特色道路。但环境司法制度的探索更多的是集中实践层面,理性系统的“绿色司法”制度尚未真正形成。
对环境案件尝试做“5+1”划分
据介绍,2019年《白皮书》明确了环境资源案件的类型,特别是尝试着对于环境案件做了“5+1”的划分(环境污染防治纠纷案件、生态保护案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案件、气候变化应对案件以及生态环境治理与服务类案件等五类案件,再加上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特殊案件);尽力用典型案例展示审判职能,更为鲜活;多种渠道充分叙述中国环境司法专门化的年度进程。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旭光认为,《白皮书》系统全面地反映了2019年环境资源审判的情况。未来将持续推进中国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同时向国际社会讲好中国环境司法的故事,展示中国政府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治理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信心和成效。
来自最高法,部分省(自治区)高院、检察院,市中院、检察院等单位,以及清华大学等高校的50余名理论和实务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见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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