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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万!肇庆市重点行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项目检测服务招标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20-06-22 点击 55 次

导读198万!肇庆市重点行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项目(第二批)检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肇庆市重点行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项目(第二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肇庆市重点行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项目(第二批)检测服务

项目编号:CLF0120GZ05ZC5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0-87651688-156/14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瑞和路18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 020-856994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吴女士 020-87651688-156/142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二)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肇庆市重点行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项目(第二批)检测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家服务单位。完成肇庆市重点行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项目(第二批16地块和8个工业园)的实验室检测任务,按照国家详查办要求出具具有法律效力CMA/CNAS资质认定的检测报告并完成检测数据录入和上报工作。
(三)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五)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六)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19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的线下地址、线上链接地址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一)获取方式: (1)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盖章后上传至系统或发送至baoming87651688@163.com,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或登录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谢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 020-87651688-401/411 ,邮箱 baoming87651688@163.com。 (四)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0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0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20日至2020年6月29日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编辑:张圣斌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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