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后航道片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桥中南路渠箱、中山八路渠箱、清平路渠箱)检验检测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0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3-202006-113767-0011
项目名称:后航道片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桥中南路渠箱、中山八路渠箱、清平路渠箱)检验检测服务
预算金额:3,130,000
最高限价(如有):313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后航道片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桥中南路渠箱、中山八路渠箱、清平路渠箱)检验检测服务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后航道片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桥中南路渠箱、中山八路渠箱、清平路渠箱)检验检测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1)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2)工期要求:总服务期从中标施工单位进场,至合同规定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的内容进行投标。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7)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8)监管部门: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采购办。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总服务期从中标施工单位进场,至合同规定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
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
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证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见证取样,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须是“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网页截图和主管部门关于通过系统接入申请的文件;
(6)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施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以上(1)至(9)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注: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报名和购买了本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以上(1)至(9)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大墩120号三防仓库四楼
联系方式:020-812444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联系方式:020-87037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8703713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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