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践行“两山”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相关指示精神,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增加绿色建材产品供给,提升绿色建材产品质量,促进建材工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日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浙江3部门共同制定出台《浙江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联合成立浙江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广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责是协调推动全省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推广应用;指导全省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认证资质,为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提供检测服务;支持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企业开展绿色建材产品标准研制,参与国家标准研制修订和科技创新;对全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活动进行监督,鼓励社会采信认证结果,促进绿色建材行业健康发展。
《方案》强调
强化认证专业技术支撑,成立浙江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进技术委员会(设在浙江绿色认证联盟),加强国家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目录及其实施规则解读和宣传,鼓励生产企业申请认证;鼓励标准创新,研发和掌握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绿色建材生产技术和标准,提升绿色产品设计、生产和管理能力;鼓励绿色建材产品检测能力提升,规范认证检测责任要求,推广湖州国家绿色产品认证改革试点经验,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实施。
《方案》指出
统一认证标识(“三叶草”标识)并加大推广应用,推动采信互认。浙江省住建厅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对符合工程建设应用要求的绿色建材根据自愿原则采信并向社会发布推荐;浙江省经信厅负责根据各认证机构申报的认证产品名单建立并公布全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生产名录。各市对应部门根据实际,培育本地绿色建材示范产品和示范企业,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和绿色建材行业发展。三部门负责做好各项政策融合工作,研究建立采信互认机制。各市对应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市推广应用政策,鼓励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的产品,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
与此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加强政策解读,提高全社会对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认知度,积极引导企业参与认证,引导消费者科学选材,推动消费者选用获得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
此外,《方案》还要求各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依法处理认证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及时上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及全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信息平台予以公布。定期开展全省绿色建材产品生产、认证、使用情况评估,定期公开评价获证产品后向全社会发布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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