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四品一械”质量安全抽检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四品一械”质量安全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20-05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鲁
项目联系电话:0756-26003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南翔路工商综合大楼
联系方式:梁国恩0756-39330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鲁0756-2600320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10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四品一械”质量安全抽检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400-202003-J3000030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四品一械”质量安全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10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备注 |
01 | 集体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抽检及应急抽检服务 | 550批次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 70万元 | 主要承接全区学校食堂、托管机构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和养老机构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抽检及应急抽检任务等。 |
02 | 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省市转移地方监督抽检及应急抽检服务 | 550批次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 70万元 | 主要承接食用农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检、各种应上级要求设定的监督抽检专项任务及应急抽检任务等。 |
03 | 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常规性监督抽检、药械化抽检及应急抽检服务 | 550批次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 70万元 | 主要承接食品生产环节(包括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节假日前(包括航展)食品监督抽检任务和全年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及应急抽检任务等。 |
注:各包组按费率(折扣率)报价,投标费率>100%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可投其中一个或多个包组,若同时中选多个包组,选择其得分最高的包组中标,其他包组则顺延中标人。各包组数量为预估数量,将以实际完成数量进行结算。以上各包组的数量不含应急抽检的批次。
2.采购编号:HZ20-059
3.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4.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珠海市金湾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电话:0756-7799631/7263993。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⑥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说明: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是投标人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报名(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填写并打印《购买标书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及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ezhizhaobiao@qq.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205910600182
(6)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zhuhai.gdgpo.com/)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之前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重复注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3月10日至2020年03月16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10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组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1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12楼06号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1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12楼06号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03月10日至2020年03月1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鲁 联系电话:0756-260032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国恩 联系电话:0756-393300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2栋1008室
联系人:李鲁
联系电话:0756-2600320
传真:0756-2600321
邮编:519000
(三)采购人: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南翔路工商综合大楼
联系人:花楠
联系电话:0756-3930336
传真:0756-3930336
邮编:51909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⑥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10日 09:00 至 2020年03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1008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报名(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12楼06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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