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传鸿(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移动源污染排放检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移动源污染排放检测
项目编号:ZDCH-FW-20187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娟(女士)富奎峰(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23556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六条甲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建新:010-672154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鼎传鸿(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文娟(女士):010-6235561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7号商房大厦6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附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应提供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供应商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信用良好(查询日期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网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资质要求第一包:加油站车用油品清净剂委托检测(第一包)A:供应商具有国家计量认证证书,能力范围中包括GB19592-2004《车用汽油清净剂》中规定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能力认证B:供应商实验室具备可完成符合GB19592-2004《车用汽油清净剂》的汽油清净性检测的设备、校准仪器和操作细则(提供国家计量认证证书,能力范围中包括GB19592-2004《车用汽油清净剂》中规定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能力认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依据GWKB1.1-2011《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第四、五阶段)》进行评价第二包:加油站油气回收委托检测(第二包)A:供应商具有国家计量认证证书,能力范围中包括北京市地方标准《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8—2010)中关于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密闭性、液阻和气液比检测的设备、校准仪器和操作细则B: 供应商实验室具备可完成DB11/208—2010《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关于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密闭性、液阻和气液比检测的设备、校准仪器和操作细则(提供国家计量认证证书,能力范围中包括北京市地方标准《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8—2010)中规定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能力认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第三包: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第三包)A:供应商具备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及北京市环保局社会化认证,能力范围中包括北京市地方标准《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4—2013)能力认证B: 供应商实验室具备可完成符合DB11/184—2013《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的柴油机械烟度排放检测的设备、校准仪器和操作细则(提供国家计量认证证书,能力范围中包括DB11/184—2013《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规定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能力认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第四包:轻型汽油车检测(第四包)A:供应商具备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及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社会化认证。能力范围中包括北京市地方标准《汽油车双怠速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044—2014)能力认证B:供应商实验室具备可完成符合DB11/044—2014《汽油车双怠速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的汽油车双怠速污染物排放检测的设备、校准仪器和操作细则(提供国家计量认证证书,能力范围中包括DB11/044—2014《汽油车双怠速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规定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能力认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四、满足磋商文件相关要求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8.52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8月31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8月20日 16:49 至 2018年08月2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7号商房大厦612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8月31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31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7号商房大厦613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8月3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7号商房大厦613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为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磋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购买磋商文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4)投标人在东城区财政局项目采购管理系统http://202.108.143.139:8080/TPBidder注册成功并验证通过截图(加盖公章)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娟(女士)富奎峰(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235561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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