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长沙市水质检测中心实验室易耗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长沙市水质检测中心实验室易耗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编号:CSCG-2018071100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仇、廖佳珠
项目联系电话:0731-899683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沙市水质检测中心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路2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 0731-899127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仇、廖佳珠 0731-89968309
代理机构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1.01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8月07日 17:26 至 2018年08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指定地址)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第一、三标段:无;第二、四标段: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所说的近三个月指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备注:投标人具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具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适用应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08-1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4日 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指定地址)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总预算510100.00元 | ||
标段号 | 标段名 | 预算(元) |
1 | 实验室检测耗材 | 194700.00 |
2 | 实验室玻皿试剂 | 199400.00 |
3 | 实验室标准物质 | 60000.00 |
4 | 实验室分析气体 | 56000.00 |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段/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实验室检测耗材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2 | 实验室玻皿试剂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3 | 实验室标准物质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4 | 实验室分析气体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 是(√ ) 否( ) |
二、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1-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格式见附件1-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备注:投标人具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具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8 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五、公告期限:2018年 8月7日17时至2018年 8月10日 17 时止(3个工作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