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食品抽检服务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 czcg201805-304 | ||
项目名称 | 来安县食品抽检服务项目 | ||
招 标 人 | 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地 点 | 来安县境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 | ||
投标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投标人必须通过CMA(计量认证)、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证书及附表(2016年后发的新证只需要提供CMA(计量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为2018年安徽省省级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机构库的企业; 5、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向前追溯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7、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购预算 | 投资估算总价约135万元。其中一标包为45万元;二标包为45万元;三标包为45万元。 | ||
采购限价 | 采购最高投标限价:一标包为45万元;二标包为45万元;三标包为45万元。 | ||
供货期(服务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 ||
发布时间 | 2018年5月31日 | ||
公告期限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年6月28日09时 0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 | 2018年6月28日09时 0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地点 | 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来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第三开评标室:新丰路与向阳路交叉路口东南位置(蝴蝶公园南侧)。 |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信 息 内 容 | |||
采购需求:详见交易文件及采购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 |||
标包划分:三个标包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有加分因素) | 项目款支付方式 | 详见交易文件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交易文件等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报名时间:交易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 |
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0.9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列交易中心帐户其中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保证金帐户: 1. 户 名: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账 号:1313060038000097474; 或 2. 户 名: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建阳路支行 账 号:34001737201052500766-3837;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来安县食品抽检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 注:各投标企业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此项投标保证金金额对三个标包均有效,即投标人无论参加任何一个标包(或全部标包)的投标,均按上述投标保证金金额缴纳】 | |||
交易文件等领取方式:投标人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进入企业备案系统下载。 | |||
交易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6月5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交易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交易文件答疑及澄清: 请于2018年6月11日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d659ce8d-a179-412f-b1c5-772eb8bed33f&categoryNum=004001002)招标人将在2018年6月12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 | |||
特别提示: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的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登记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栏目>“关于企业注册申报诚信库的一次性告知书”)查询。网址: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55c0568a-820a-4e86-809e-0ee8186a80f1&categoryNum=004001001。联系电话:1)、注册及系统问题处理:4009980000 2)、技术咨询:0550-3801701 3)、CA锁使用问题处理:400-880-4959 4)、CA锁办理问题处理: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投标报名栏目>“企业报名、下载文件及项目网上提问操作手册”。网址: 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d659ce8d-a179-412f-b1c5-772eb8bed33f&categoryNum=004001002; 3.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首页左侧点击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4.如果过程中出现交易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请注意投标报名成功后,一定要用本单位身份下载交易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文件上传。如出现投标人相关序列码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5.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材料未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对应栏目的投标将被拒绝,责任自负; 6.投标单位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办理。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网址: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5c136bed-337f-4baf-8b89-677d85ac0805&categoryNum=004001001。因未及时办理CA锁手续导致无法报名投标的,责任自负; 7.请各投标单位开标时,务必携带本单位CA锁。开标时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 8.本项目投标单位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具下载请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左下方进行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单位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3801701; 9.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后不强制要求投标人继续参加开标。如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自负。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 |||
重要说明: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禁止使用相同MAC地址进行投标报名,一经发现,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4.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6.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7.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8.本交易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交易文件的响应; 9.投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10.投标企业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11.本项目不接受本市正在立案查处的企业投标; 12.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投标企业家数少于10家(含),在资格审查环节中,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投标企业家数大于10家,则在专家评审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13.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4.投标企业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 | |||
建设单位: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杨平 联系电话:13956300215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仙娥 联系电话:18019829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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