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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回顾与展望

中食安信 2018-04-25 点击 175 次

导读王红: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回顾与展望。

  FBIF2018食品饮料创新论坛(第五届)于2018年4月18日-20日在上海宝华万豪酒店召开。在4月19日的分论坛会议上,王红律师就《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回顾与展望》这一主题发表了演讲。

  王红律师,曾经担任特殊食品注册司的司长,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组织起草了非常多食品相关的生产管理制度、质量安全和市场抽检制度,对我国的行政管理制度、管理体系以及我国食品安全的相关技术、法规、体系有着非常全面的了解和独到的认识。

  关于《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回顾与展望》,王红律师主要从三个方面跟大家进行了分享,第一,产品定位,第二,行业现状,第三,管理制度。

  产品定位

  产品定位上,从内涵上来讲,特殊医学用途食品,虽然从法律上,食品安全法上有提出,但实际上内涵的定位还是源于食品安全标准,特殊医学的食品安全标准主要囊括了这么几个方面,也就是四种人群。第一,就是进食受限的,第二,消化吸收障碍,第三,代谢紊乱,第四,特定疾病状态的人群。满足这四种人群的营养素或者是膳食的特殊需要,从成品上来看,大概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0月龄至12月龄婴幼儿适用的特医配方食品,第二个,1岁以上人群适用的特殊医配方食品。首先说0到12个月,目前从标准中只涉及了6类,大家搞标准的都知道,无乳糖和低乳糖的配方,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食品等。1岁以上大概有这么三大类,一类是全营养配方食品,第二类是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第三类是非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目前标准中展现出了13类产品,这个标准中都有。非全营养配方,目前是这么几个组建,从一个层次上来讲,第一类层次是5个,从后边展开又展开出3个。这是我们标准的解读,大概是这么一个框架。

  行业现状

  大家一直在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是食品还是药品?实际上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它已经纳入了大食品范畴,它一定是大食品范畴,所以说它已经脱离了药品监管的理念。但是它又是一个特殊的食品,这是它的一个法律定义也是它的一个外延。

  说行业现状,先从企业的数量来看,较大规模的食品企业,我们目前有4万家,这个标准怎么来的,大概年产值在500万产值以上的,大家都知道食品规模本身规模就是很小的,品种也很单一。药品生产企业,现在有4300多家,然后就是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有3000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很多也是跨药品的,还有婴幼儿配方乳品企业,还有特医食的企业。从产品上来看,现在特殊人群主要是亚健康人群,有疾病的人群。但是从欧美的产业发展趋势上来看,市场调研来看,现在亚健康人群、中老年人也在逐步选用一些类似于全营养配方食品的这种特殊食品。

  现在的行业现状面临的问题是什么呢?

  第一个,就是产品定位不清晰,一直在争议过程中,过去我们国家是药品管理,在原食药局的时候,有一段时期是按特殊食品管理,现在是按食品管理,这是产品定位不清晰,这个定位不清晰,不仅仅是消费者和行业层面困惑,同时在监管部门也一直在论证中。我们从它的产品出世到它的论证,不可避免采用一些药品的临床试验的方法去求证它的有效,所以这和普通食品是不一样的。另外呢,它有一些营养素的配方,有一些药品功能,有一些坚决不能添加、不能存在的物质的限制。第二个问题就是产品标准不完善,刚才给大家介绍了,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四大类,婴幼儿的、全营养配方的等,这些只是标准中规定的。如果我们仅用于标准规定的产品去生产开发或者是给消费者推送,显然是不足以满足消费需求,而且也不符合市场的研发、改革、推进,所以这个标准本身实际上是一种对于行业的发展,它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当然它的积极作用在于规范,这是不容忽视的。

  另一方面,有些营养素、有些不能存在的危害物质,我们检测方法不足以检测出来,所以在过去几十年的监管过程中,经常会发生一些碰撞,大家面临的基层执法人员的处罚案件或者是消费者投诉的案件,认为你的营养素添加了,为什么检不出来,这就是一个客观现实,它添加了以后,它的工艺是不是使营养素保持了呢?是不是有害毒素增加了?这些问题都有待于论证,检出来的营养素也不是和添加的材料一一对应的,这个大家搞专业技术的是知道。在我们的监督检查中,也仍然会在这方面出现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所以大家可能也知道前日子婴幼儿配方乳粉检查出来的一些物质,大家对检验方法就产生质疑,这都是很正常的。

  第三个问题,针对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一定是对特殊的病人在疾病阶段使用的,那么对它的要求就更高。无论是从它的安全性,还有它的营养保质性,要求都是更高的。这种情况下,我们一直坚持它要有临床验证,13类特定医学用途食品的,其中我们已经锁定了4类临床验证方法。大概预计“五一”前后有两种方法可以公布,就可以使用了,后期会逐步进行规范,首先已经破了这个局了,临床验证的规范性模本已经破了这个局了。

  第四个,我们现在的标准,我所说的滞后或者不完善是不能满足需求的,这是目前存在的问题。

  管理制度

  第三个,给大家介绍下我们的管理制度,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管理,我给它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上世纪是严格按照药品注册管理的,在中国,大概是有14家企业生产这个产品,到了第二阶段,2010年到2013年,已经纳入食品管理了,这一个阶段,除了这些特殊用途食品生产企业以外。第三阶段也就是到现在,是按照特殊食品进行管理,也就是说它是严于普通食品,而宽于药品的这么一个管理定位,现在我们批了4家企业的产品。所以加起来,现在一共在市场上合法流通的也就是40多家产品。

  对于监管、注册、日常监管,我们的管理依据大概分三个层面,首先是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有明确的条文,现在正在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类就是标准以及技术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有两个标准:产品标准、检验方法标准,还有相关的包装材料标准及食品添加剂标准。除了标准以外,还有技术法规,也是必须要严格遵守的,像刚才我提出来的临床试验规范,这就是技术法规。第三类就是文件,在原食药总局的网站上,会不断的有文件发布。主要的管理制度就是这么五大项制度,可以说从出生到上市,五大管理制度。

  从注册管理制度上来讲,配方里头包括四大类,目前是按照标准规定的指标进行检验。一开始推出配方注册制度的时候,那时候大家反对意见声音很高,甚至于德国一些企业提出来你们研发能力,要求我们提供研发人员的个人资料,这是我们企业的秘密等等,这个我们已经进行修改了。去年,已经在这方面进行更科学化过程,下一步会进行改正。另外从企业的GMP、生产体系管理还有稳定性试验,当时我们认为这是企业的责任,这个在配方注册中不能管,所以这个也在去年审批过程中进行落化。生产许可制度,要和注册审批的要一致,这是大家一定要关注的。第三个,日常检查制度,这个现在还没有完全推开,将来会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你获得生产许可时候的GMP和配方工艺必须一致,三个制度是连在一起的。市场抽检,主要是抽检产品的成分和检查产品的标签,这是一个闭环式的管理。

  实际上管理理念就是这五个方面,坚持一个指导,锁定两个目标,厘清三方责任,落实四个考量,坚定五个秉持。特殊食品的监管,首先是保证消费,消费有两点,一个是安全,一个是有效,两点不可偏废,这才是特殊食品。所以只有行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才能保证市场的健康持续稳定供应,才能保证消费的安全,这是我们的终极目标。厘清三个责任,过去我们在审批保健产品特殊产品中,把企业的责任严格放在行政上,最后行政做不了,大家把一个不规范的行为变成产品的不合格,把一个产品的不合格变成行业的潜规则,我们必须厘清三个责任,虽然标准上有规定,但是它是最低规定。

  落实四个考量,特殊食品和普通食品一定要严格界定开,是否有功能生成,是否有有效原料、功能性原料的添加,即使不生成,你添加了,石斛大家都觉得特别好,是不是所有人都能吃石斛,这个必须经过论证。所以说普通食品和特殊食品是有严格论证的。注册和许可,它是有一个衔接的,不能是分离的。

  第四个就是行政层面和技术层面,这是一个深度的问题。最后一个,整个管理的理念,是一个国家的大政方针。首先依法治国,没有公布的法律,没有公布的标准,不能作为执行,作为标准公布了,也有一个合理的过渡期,过渡期之内要执行老标准,这是我们大家必须要严格掌握的。再一个是科学,怎么样分清责任,让大家共同往前走。

  看到市场上的乱向,我们要改自己的行政管理制度,也要提升大家对特殊食品的认识理念,这就是改革的一些方法,整治就把一些乱象纳入打击的范围。放管服结合,对企业,要释放它的活力,要鼓励它的研发和创新,但是前提必须言之有物的,有支撑的。过去我们都是行政部门指定机构去做,现在完全放开,出具数据的机构和企业共同承担数据的责任,如果发现数据造假了,那可能最后的处罚更严厉。

编辑:郭伟华
[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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