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沈阳市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CG18-13-0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红
项目联系电话:024-823988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系方式:王老师024-880853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玉红024-82398827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沈阳市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内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期:拟定服务期一年,具体根据实际情况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
3.项目编号:CG18-13-0010
4.本项目分六包,第一包为畜禽、水果、水产品检测,第二包为蔬菜检测,第三包为食品生产检测,第四包为食品流通检测,第五包为餐饮检测,第六包为食品相关产品检测。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占所有检验批次的2/3。
5.项目地点:依照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需求;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具备独立的食品检测实验室(以CMA认证原件为准)。
6、本项目分为6包,兼投兼中。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起至2018年3月27日16时整(每日北京时间9:00-11:30、13:00-16:00)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登记,报名登记前应自行在沈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做意向的表达,未按规定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报名登记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需求);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获取方式:已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向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获取意向;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有获取意向的供应商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后,在沈阳市政府采购网标注供应商获取资格。被标注的供应商可下载电子版文件;也可前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纸质版文件。文件以下载的电子版为准。未进入的,请登录辽宁省本级或所属各市(大连除外)政府采购网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后获取。接受联合体参加的,除上述约定外,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对联合体成员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还应对联合协议是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义务和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各方金额占比进行审查。
提示:投标人报名登记,仅作为投标报名使用,不具备资格审查效力,投标资格审查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报名登记时,投标人所递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3月27日16时整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或者有效报名后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人民币),现金出售,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付50元邮资)。
四、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
第一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
第二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
第三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第四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第五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第六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柒佰元整。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9日15时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4月11日上午9时30分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4月11日上午9:0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开标地点(拒绝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提交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密封提交实物件,并携带数字认证证书经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解密电子件;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提交和解密。所提交的实物件与所解密的电子件不一致的,以电子件为准。
六、现场踏勘和标前答疑会的要求
1.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2. 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
七、采购单位、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4-88085316
采购机构: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 号:422140100100007475
联系人:陈玉红
电 话:024-82398827
E-mail: lnshzb2014@163.com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需求;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5、具备独立的食品检测实验室(以CMA认证原件为准)。6、本项目分为6包,兼投兼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9.2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21日 14:59 至 2018年03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或者有效报名后在网上自行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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