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总结等材料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科院,各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组:
为全面总结2017年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客观梳理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广泛征集对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的建议和需求,现将2017年各单位、各专业委(含工作组,下同)检验检疫标准化总结工作布置如下:
一、工作总结
请各单位根据附件1的要求,对本单位今年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情况做出全面总结。各专业委可参照附件1的要求完成本专业委的工作总结。
二、标准制(修)订补助经费使用情况
各单位根据2016年经费结余情况和2017年标准制(修)订经费下达情况,按附件2要求编制本单位标准制(修)订补助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按《国家认监委机关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国认财〔2017〕98号)第二十一条要求,“委托业务费原则上应当在预算年度内使用完毕。被委托单位因特殊原因未使用完毕的,剩余资金应当冲抵以后年度委托业务费。”各单位如有结余的标准制(修)订补助经费,结余经费将冲抵2018年标准制(修)订补助经费。
三、专业委特殊要求
各专业委应根据附件3要求,上报本专业委相关工作信息。
四、工作数据
请各单位、各专业委按附件4、5要求上报本单位、本专业委2017年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数据。
五、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各单位、各专业委于2018年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材料报联系人,正式电子版材料通过Email发送给联系人。
各单位标准制(修)订补助经费使用情况和绩效说明请于2018年2月10日前通过Email发送联系人。
各专业委需上报的信息可于2018年2月28日前通过Email发送给联系人。
各单位、各专业委工作数据(附件4、5)请于2018年2月28日前通过email发送联系人。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检验检疫学会:
吕晓燕:18911532371,lvxy@csiq.org;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307室,中国检验检疫学会学术部,邮编:100026。
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标准管理处:
冯增健:010-82262774,sndata@126.com。
附件:
2.2017年检验检疫标准制(修)订补助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模板).docx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药用复合膜异常毒性检测
塑性指数、耐火度检测
检测防割手套 ANSI
化验养发乳是否含有硝酸银?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