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弘和-FC2017-057-03
2、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采购需求
丰城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第三次1项28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3、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单位实验室必须获得省级或以上 CMA 资质认定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 开标现场核查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为上一年度或截止到开标之日止在18个月内的财务报告;供应商如没有财务报告,需出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4-1为保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出具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六个月内缴缴款凭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说明)
7)投标单位实验室必须获得省级或以上 CMA 资质认定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 开标现场核查原件;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7年12月21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拟投标人需到江西省丰城市新城区国贸4号楼对面江西弘和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现金300元/份;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下午15:00整 (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丰城市第二行政服务中心九楼开标室
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12月22日前,从企业基本账户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5600元(大写:伍仟陆佰元整)为其响应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缴纳以汇款方式缴纳(汇款缴纳按下列账号缴纳,缴纳完成后请及时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及招标代理公司确认),否则为无效投标。汇款保证金需注明:“公司简称+招标编号保证金”
注:缴纳保证金同时,请在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备案手续,便于标后办理退保证金手续。
收款单位: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账号:14-0811 0104 0014 02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城市支行营业部
10、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970500054
联系地址:江西省丰城市新城区国贸4号楼对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解放南路支行
开户名: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36001250211052503207
11、采购单位:丰城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芦先生 13607957189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龙光东大道
1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cztbw.gov.cn/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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