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了更好地管理危险物质,新西兰环保部(EPA)整合了现有的化学品法规,发布了总计10份的计划通知。其中,对于本国安全数据表(SDS)和标签的法规要求也将有所更新,更新后的法规将更符合GHS第5版的要求,并满足本国主流贸易体的需求。
目前得知的变化有:
符合GHS分类体系的加拿大,欧洲,澳大利亚或美国标准的SDS和标签都可以在新西兰使用,只需在其SDS和标签中增加新西兰HSNO法规中特别要求的信息,并标明本国SDS和标签标准的法规号。即便该物质不再使用,SDS和标签也需存档2年及以上。
新西兰危险物质和新有机体法案(HSNO)或GHS分类都可以体现在SDS中作为参考。但同时还需在SDS中说明两者之间的对应关系。SDS的第15部分,必须体现HSNO中的批准号。
对于危险货物的包装,企业应遵循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的要求,并由相关国家机关进行危货类型的鉴定。在新西兰本国生产的包装,必须要由有资质的的测试实验室进行鉴定。
该新法规将于2017年12月1日发布,并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强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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