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咸新区空港新城2017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7-FW-QC-952
三、采购人名称: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空港新城分局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迎宾大道空港国际商务中心
联系方式:029-33636423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029-8836497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用途:2017年第四季度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具抽检。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21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和实验室计量认证资质证书(CMA),或者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报名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购标人身份证。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 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3、文件售价:伍佰元整(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文件不邮购。
九、公告期限: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下午2:30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5第三会议室
3、磋商时间:2017年11月29日下午2:30
4、磋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5第三会议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岗 肖懿
联系方式:029-88364979-876;传真:029-88364979-888
邮箱:wanggang@sxzjtc.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 号:102846245822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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