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对2017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工作的考核情况发布了通报,南京质检院连续第6次获Ⅰ类机构认定。
为加强政府任务监管,规范检验行为,促进检验机构提高工作质量,国家质检总局按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从检验机构基本情况、抽样与样品管理、检验过程、检验报告、科技创新能力五个方面对全国承担监督抽查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年度考核评定,并根据考核成绩进行Ⅰ类、Ⅱ类、Ⅲ类评定,Ⅰ类为最优。本次,国家质检总局考核了全国承担监督抽查、许可证发证检验、风险监测及其他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共计1086家,其中174家检验机构被评为国家Ⅰ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占被考核机构总数的16.0%。
南京质检院作为质监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检验机构,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严格执行工作标准,注重检验过程管理,强化人员责任意识,为政府质量监管提供有效支撑,为百姓生活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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