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成品油及煤炭抽检机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成品油及煤炭抽检机构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7-FW-XC-250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298号
联系方式:029-8782307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联系电话:029-88364979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检验机构(A包:成品油监测;B包:煤炭质量抽检),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项目用途:2017年成品油及煤炭质量抽查检验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A包: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680,000.00)
B包: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380,000.00)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为授权站,需提供法人单位的前述资质证件及法人对其依法授权的证明文件;
3、具备国家或省、直辖市级质量技术(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
4、本项目不接受从事承检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实验室磋商;
5、供应商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 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3、文件售价:叁佰元整(人民币/包),售后不退,文件不邮购。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31日14:0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第一会议室。
3、磋商时间:2017年5月31日14:00时(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第一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艳
联系方式:029-88364979-828;传真:029-88364979-88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 号:102846245822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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