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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万!上海市蔬菜标准园蔬菜抽检项目招标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7-03-21 点击 109 次

导读蔬菜标准园抽检 招标编号:SHXM-00-20170320-93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玄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蔬菜标准园抽检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有效计量认证 CMA证书及CMAF证书。 (3)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含渔业)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考核合格CATL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蔬菜标准园抽检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320-933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7-2749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主要监测本市9个区县及光明集团创建的农业部和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定量抽检蔬菜样品1500件。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需求。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2017年1月-2017年12月

  7、采购预算金额:1500000(国库资金:15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3-22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3-29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有效计量认证 CMA证书及CMAF证书 5、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含渔业)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考核合格CATL证书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4-12 14: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4-12 14: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945号307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945号307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网上投标回执 、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 3月 22 日至2017年 3 月 29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至3点)过期不再受理且网上审核将不予通过。 2、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945号302室(上海玄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本(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示: (1)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三)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招投标,请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网。如投标单位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将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到开启开标室后,投标供应商先进行网上签到,网上签到时间为开标截止后1小时内,签到结束后1小时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由于投标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成功或解密未成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于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邮编:200041

  联系人:李珍珍

  电话:021-23117106

  传真:021-23117106

  2、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玄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闸路945号302室

  邮编:200041

  联系人:夏煜

  电话:021-62597181

  传真:021-62596882


编辑:郭伟华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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