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首页 特色检测 送检中心 检测机构 资讯 标准库 质量知声 人才频道 仪课通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初审等三项药监相关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被取消

中国政府网 2017-01-23 点击 310 次

导读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明确在前两批取消230项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明确在前两批取消230项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梳理发现,其中涉及医药行业的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初审、药用辅料(不含新药用辅料和进口药用辅料)注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审批。(如下表所示,分别是序号23、27、28、29,其中23与29均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初审,审批部门分别为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与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国 务 院 关 于 第 三 批 取 消

  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第三批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另有14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附件:国务院决定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计39项)

  国务院

  2017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编辑:宋莉
[来源:中国政府网]
检测机构入驻
相关资讯
会员动态
最新送检订单

软土固化剂 检测 工程供货需要第三份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

检测组织中双酚P的含量

测试烧结温度 陶瓷和铁氧体 测烧结温度范围 要CNAS报告

最新特色检测
近期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