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重金属污染排放状况调查监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WJ-201612096
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A包 | 济南、泰安、日照、德州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各项规定;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通过招标文件中废水、废气重金属监测项目实验室资质认定,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四、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3、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五、供应商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4年1月1日至报名时间);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128.500000 |
B包 | 青岛、莱芜、临沂、聊城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各项规定;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通过招标文件中废水、废气重金属监测项目实验室资质认定,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四、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3、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五、供应商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4年1月1日至报名时间);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122.100000 |
C包 | 烟台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各项规定;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通过招标文件中废水、废气重金属监测项目实验室资质认定,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四、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3、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五、供应商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4年1月1日至报名时间);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129.800000 |
D包 | 枣庄、东营、威海、滨州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各项规定;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通过招标文件中废水、废气重金属监测项目实验室资质认定,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四、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3、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五、供应商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4年1月1日至报名时间);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125.600000 |
E包 | 淄博、潍坊、济宁、菏泽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各项规定;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通过招标文件中废水、废气重金属监测项目实验室资质认定,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四、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3、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五、供应商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4年1月1日至报名时间);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123.300000 |
F包 | 济南、青岛、淄博、东营、济宁、泰安、日照、莱芜、聊城、滨州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各项规定;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通过招标文件中燃煤中的汞实验室资质认定,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四、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3、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五、供应商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4年1月1日至报名时间);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15.240000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1月19日9时0分至2017年1月24日16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5777号万科金域中心A座20层 3.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报名,成功后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有效的认证证书、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审计报告及资格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采购代理机构处缴纳费用。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注:1、投标报名时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需与开标时投标文件所提供材料一致,否则投标视为无效;2、所有材料(包括投标文件中材料)以中文为准(非中文材料须翻译成中文并经第三方机构予以见证)。 4.售价:300元/份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2月21日8时30分至2017年2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5777号万科金域中心A座20层(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2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经十东路5777号万科金域中心A座20层(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 联系人:刘欣雨 联系方式:0531-66226220 2.代理机构: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济南市(州)高新区县(区、市)经十东路街道(路、乡、镇)5777号(村)奥体天泰广场地块四SOHO办公楼20层2003室 联系人:吕文溪 联系方式:0531-55699105 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或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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