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陕西省质监局获悉,因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陕西75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被注销,不得再向社会提供和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
陕西省质监局发布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澄城县华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试验室等75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予以注销。
被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不得向社会提供和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不得使用资质认定标志。省质监局要求,当地质监部门于2月15日前收回被注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能力附表及标志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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