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全国环评大会召开的今天,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环保部发布新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与旧版标准相比,新版标准有如下变化:
——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中,将公众参与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分离;
——简化了建设项目与资源能源利用政策、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和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内容;
——简化了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评价要求;
——删除了社会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相关内容;
——删除了附录 A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要求;
——强化了环境影响预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以及环境管理与监测要求;
——新增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的组成部分,工程分析部分增加了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增加了环境影响不可行结论的判定要求。
正文如下: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6年 第73号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现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2.1-2016)。
该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www.mep.gov.cn)查询。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废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6年12月6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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