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EU)2016/2235,关于双酚A(BPA)的限制要求正式写入欧盟REACH法规附件XVII,2020年1月3日起,热敏纸中的双酚A限量不得超过0.02%。(EU)2016/ 2235 将在OJ发布后第20天生效。
根据(EU)2016/2235,附件XVII新增以下内容:
物质名称 | 限制要求 |
双酚A(BPA) CAS No 80-05-7 EC No 201-245-8 | 2020年1月2日之后,含有双酚A(BPA)质量浓度≥0.02%的热敏纸不得投放市场 |
BPA部分其他管控要求:
法规 | 管控目录 | 管控要求 |
REACH法规 (EC) No 1907/2006 | SVHC候选列表第16批评议物质(尚未正式通过) | 物品中BPA质量含量大于0.1 %时,需进行供应链信息传递;物品中BPA质量含量大于0.1 %且该物质出口欧盟达1吨/年/制造商,企业需向ECHA通报。 |
加州65 | 加州有害物质 列表 | 自2016年10月1日起,固体材料中的双酚A的皮肤暴露MADL(最大允许剂量水平)为3μg/d。 |
(EU)No.321/2011 | / | 1岁以下儿童用聚碳酸酯婴儿奶瓶禁止含有BPA |
BPA的危害及用途:
双酚A(BPA)学名2,2-二(4-羟基苯基)丙烷,属低毒性化学物,具有一定的胚胎毒性和致畸性,塑料奶瓶等塑料制品中的双酚A可能会影响婴幼儿的成长发育,并对儿童大脑和性器官造成损伤。BPA主要用于生产聚碳酸酯、环氧树脂、聚砜树脂、聚苯醚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也可用于生产增塑剂、阻燃剂、抗氧剂、热稳定剂、橡胶防老剂、农药、涂料等精细化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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