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项目编号:YLGGG20164004-G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劳俑维、区剑波、廖喜平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69690、45651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
联系方式:罗定成 139775928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劳俑维、区剑波、廖喜平 0775-4569690、4565100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890-3-1号(市财政局东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以贵发改投资【2012】32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自治区专项补助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70%,自治区专项补助25%,自筹资金5%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贵港市仙衣路与桂林路交汇处西南角
建设规模:贵港市公安分局港北分局业主技术用房1栋,10层,建筑面积为9185.1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683.30㎡,地下建筑面积1501.8㎡。
招标范围: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包括:基桩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水电检测、节能监测等,具体检测范围及数量以施工图及有关规范为准。
检测/试验成果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根据施工进度完成工程质量检测/材料试验,每项检测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成果报告(如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要求),其余检测/试验按工程进度出具检测/试验报告。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
3.3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专项检测范围必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并通过节能试验项目的计量认证(或节能检测资质),并获得省级(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合格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中级及以上的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建筑行业检测资格证书。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检测项目业绩,类似工程检测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且在该检测项目中含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内容(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有资格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实行无记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代售。
4.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 10月28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报名。
联系人黄健林,联系电话:0775-291848。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16年11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公开开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如下: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6.2.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6.2.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6.2.3、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6.2.4、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6.2.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6.2.6、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6.2.7、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7、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除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布栏上发布外,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贵港市财政信息网(http://zfcg.ggcz.gov.cn/)、http://222.218.31.5/gxggzbw/(贵港市公共资源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0775-4563428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229802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 地 址: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890-3-1号(市财政局东侧)
邮 编:537100 邮 编: 537100
联 系 人:罗定成 联系 人:劳俑维、区剑波、廖喜平
电 话:13977592896 电 话:0775-4569690、4565100
传 真:0775-4564468
电子邮箱:gxggyunlong@163.com
网 址:http://www.gxyunlong.cn
2016 年10月2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内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24日 08:00 至 2016年10月2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内文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5日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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