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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万!广西贵港市艺术中心工程检测项目招标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6-08-19 点击 74 次

导读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贵港市宏港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港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贵港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5-42669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港市宏港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

  联系方式:谢工 0775-45958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0775-4266918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民生路地产小区7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社会(2012)38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宏港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贵港市迎宾大道与荷城路交汇处东南角。

  建设规模:大剧院面积为22203㎡,含地下使用面积为:5800㎡;群众艺术馆面积为21705.72㎡;科技馆面积为13816.42㎡;地下室面积为:57598.87㎡,含车库面积为:32848.47㎡、商业及设备用房面积为:25114.4㎡;合计115324.01㎡。

  合同估算价:480万元。

  服务周期:以实际开竣工发生的时间为准。

  招标范围: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水质分析检测、室内混响时间测量、背景噪声测量检测、房间与房间之间隔声检测及工程竣工验收所必须检测的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还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资质,并获得省级(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合格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计量认证附表须包含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声学检测等相关内容,广西区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并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3业绩要求:近三年完成过包含钢结构工程检测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业绩。

  3.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并持有相关检测方面的资质证书。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

  4.2 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5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报名。

  联系人:黄健林,联系电话:0775-2911848。

  4.3 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4.4 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形式:非现金形式,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如下:玖万元整(¥90000.00)。

  6.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6.2.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6.2.2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6.2.3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6.2.4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6.2.5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6.2.6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6.2.7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6.2.8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帐 号:945007010013008891

  7.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8.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除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布栏上发布外,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财政信息网(http://zfcg.ggcz.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网址:广西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益或222.218.31.5)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11.1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0775-4563428

  11.2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229802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宏港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 贵港分公司地址:贵港市民生路地产小区77号

  邮 编:537100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谢工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75-4595813 电 话:0775-4266918

  传 真:0775-4266928

  电子邮箱:ggecc.gg@163.com

  2016年8月1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9日 08:00 至 2016年08月2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12日 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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