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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品中发现它,你吓着了吗?

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 2016-08-11 点击 179 次

导读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的水果制品——由柳州汇之佳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南宁市庄家铺子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香草榄,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检出值为0.35 g/kg,而国家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到底是何物?对健康有何危害?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的水果制品——由柳州汇之佳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南宁市庄家铺子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香草榄,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检出值为0.35 g/kg,而国家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到底是何物?对健康有何危害?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是什么?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ethylene-diamine-tetra-acetate),又称EDTA-二钠,这个物质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它是个化学品”,没错,它是化学中一种良好的配合剂,如果你的专业是涉及到化学相关的理工科,你一定还记得它在配位滴定中经常用来测定金属离子的含量。除了在化学领域,乙二胺四乙酸盐在食品工业中也有重要的用途。除了这样的“第一印象”,也有朋友抱怨过,“简直无语,一个普通的紫薯零食竟也加什么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都干嘛用的?有没有副作用啊……”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不只是化学品,还是食品添加剂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和乙二胺四乙酸二钙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明确规定的合法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中主要发挥稳定剂、凝固剂、抗氧化剂以及防腐剂的功能(乙二胺四乙酸二钙的功能是抗氧化剂),并且在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上都做了明确规定——乙二胺四乙酸二钙仅仅可用于复合调味料中,使用量不能超过75毫克/公斤;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则可以用于果酱、果脯类、腌渍蔬菜、蔬菜罐头等食物中,最大使用量也因食品种类而异。

  有了这种物质的保护,才能保证有些加工食品能够“保持形象”地被我们吃到,才能防止氧化引起的变质,才能抑制微生物增殖,延缓食品腐败。换句话说,如果没有他们的存在,我们就不能“任性”又“便捷”地享受到各种各样的食品。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独宠”地瓜果脯类

  说到这里,您可以能会说,这种物质不是可以使用在果脯中吗?怎么在香草榄中使用就不允许呢?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确实可以用于果脯类食品中,但是GB 2760-2014规定仅限于地瓜果脯类使用。所以,香草榄中检出了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属于违规添加,不得销售,并应予以查处。当然,只要在使用范围内、按照规定的使用量合法使用这类食品添加剂,生产出来的食品就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没有允许在香草榄中使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并不一定是会产生危害,或是因为还没有申报使用的申请,相关部门也就没有对其安全风险进行评估,或是相关部门认为香草榄中没有必要使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那么,如果吃了不合格的香草榄,对身体有没有健康危害呢?

  早在1974年,FAO/W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就批准了EDTA-二钠、EDTA-钠钙作为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上使用,并确定乙二胺四乙酸钠钙盐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0-2.5毫克/公斤体重,即只要每天EDTA-二钠摄入量不超过(以体重为60公斤的成年人计算)150毫克就是安全的。换句话说,如果每天吃不超过429克的此香草榄(含EDTA-二钠350毫克/公斤)是不会对健康产生危害的。

  当然,我们吃任何食物都应注意“适量”,从膳食搭配来讲,果脯这类零食可以作为健康膳食的一部分,但是由于这类食品的存在糖多、能量高、钠含量高等问题,不宜多吃。如果您非常喜欢吃这类食品,为了避免吃上述的不合格产品给身体带来的危害,不但需要适量,而且应该到正规的地方选择正规的产品,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

  这些食品添加EDTA-二钠是正常的

  目前欧盟只允许使用CaNa2EDTA,主要用于冷冻或速冻、瓶装或灌装的甲壳类动物性食品以及酱汁等食品中,未见Na2EDTA的规定。

  美国对EDTA-二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在几类食品中的使用功能和用量做了明确规定,比如在沙拉酱、蛋黄酱中起到防腐剂的作用,使用量不得超过75毫克/公斤,另外也在豆类罐头、冷冻土豆产品中发挥护色剂的作用,使用量分别不超过165毫克/公斤、100毫克/公斤。但是,没有对果脯类食品使用EDTA-二钠的规定。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CODEX)的食品添加剂类别名称和国际编码系统、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 (GSFA)中,有两种允许添加的EDTA化合物——CaNa2EDTA(INS No.385) 和Na2EDTA (INS No.386 )。

  根据我国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果酱、地瓜果脯、腌渍的蔬菜、蔬菜罐头、蔬菜泥/酱(番茄沙司除外)、坚果与籽类罐头、杂粮罐头、复合调味料、饮料类(不包括包装饮用水)这九类食品中是可以适量添加EDTA-二钠的,不同种类食品的“适量”分别是:饮料类最大使用量为30毫克/公斤,果酱和蔬菜泥最大使用量为70毫克/公斤,复合调味料最大使用量为75毫克/公斤,地瓜果脯、腌渍的蔬菜、蔬菜罐头、坚果与籽类罐头、杂粮罐头使用时则不得超过250毫克/公斤。乙二胺四乙酸二钙只能在复合调味料中使用,最大使用量为75毫克/公斤。

  去超市选购食品时,如果发现以上这些食品中有ETDA-二钠,千万别再“无语”了,因为ETDA-二钠是可以“名正言顺”地出现的。

  解读专家:

  曹雁平,北京工商大学食品学院教授,博导。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食品学会常务副理事长,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食品添加剂分会常务理事。

编辑:宋莉
[来源: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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