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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巩义市道路建设工程检测项目招标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6-08-09 点击 132 次

导读巩义市交通运输局选聘巩义市道路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招标公告 巩财公开采购【2016】81号

  1.招标条件

  为进一步提高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建设单位巩义市交通运输局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巩义市道路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建立巩义市道路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信息库。凡入库的道路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将根据招标人委托承担巩义市道路工程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工作。欢迎具有相应资格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

  2.1投标人进入招标人巩义市道路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信息库后,根据委托对巩义市道路工程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房建、交安、绿化、机电等全部工程和材料、设备以及工程交工验收等进行质量检测,并对质量检测结果负责;同时配合招标人完成有关质监部门的检查工作。

  2.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规定对资格等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实力、业绩、人员等进行评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选择3至5名投标人进入巩义市道路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信息库,入库时限1年。

  2.3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从“巩义市道路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信息库”中选取相应单位承担具体项目的质量检测服务工作。

  2.4质量检测服务期:自检测单位接受具体项目质量检测任务进场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b.具备交通运输有关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试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c.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人员应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

  d.近3年(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至少独立完成过2条单项10公里(含)以上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工程(至少同时包括路基、路面)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3.3不接受信用评价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列入黑名单或处于处罚期的投标人报名。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关于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投标报名

  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于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和15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副本)、计量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检测工程师资格证、试验检测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到巩义市世佳商务酒店(巩义市东区永新路与锦里路交叉口北50米)报名。

  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以上证件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彩色影印件,所有影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巩义市交通路26号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 话:0371-64352532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级工程大厦B座9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1176870

  邮 箱:GONGLUZBDL2011@163.com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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