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质监局发布2016年二季度农资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此次缓控释肥料、微生物肥料、农药、铡草机4类农资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95家企业生产的107批次产品,检出8批次不合格。其中抽查缓控释肥料24批次,检出4批次不合格;抽查微生物肥料30批次,检出3批次不合格,抽查农药产品40批次,检出1批次不合格;抽查铡草机产品1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据山东省产品质量检测研究院有关专家介绍,山东省是农业大省,也是肥料生产消费大省,缓控释肥料产业发展迅猛,截至2016年3月,山东省缓控释肥料的生产企业近80家,占全国生产许可证发证总量的一半。缓控释肥料通过对肥料养分释放速度的调控,延长肥效期,可以最大限度的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养分流失,降低环境污染。
本次抽查4批次不合格产品中,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缓释有效氮、缓释养分量。某企业生产的脲醛缓释复混肥料中缓释有效氮检测结果仅为0.5%,大大低于标准规定缓释有效氮≥2.0%的合格指标;一家企业生产的缓释掺混肥料中缓释养分量实际检测结果仅为2.7%,远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缓释养分量≥8.0%的要求。缓释有效氮、缓释养分量均是缓控释肥料产品的主要质量技术指标,该指标不合格会导致该产品达不到缓释的效果,影响农作物的增产增收。由于此类肥料售价较高,不合格肥料增加了农民的投入成本,也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专家分析认为有以下三点:一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工艺技术参数控制不严;二是对原料产品质量把关不严,原料的缓释质量指标达不到标准要求;三是出厂检验把关不够,没有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组织检验。
此次抽查的另一类肥料是微生物肥料,微生物肥料作为新型肥料的一种,是伴随着现代农业科技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肥料产品。山东省有近100家生产企业,年产量可达到100万吨。微生物肥料在提升土壤有机质,修复土壤生态环境、提高作物品质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因此越来越被广大群众所接受,使用量也逐年提高。
本次抽查3批次不合格产品均为农用微生物菌剂,其中1批次有效活菌数不达标,标准规定有效活菌数≥2.0亿/g,实际检测结果仅为0.02亿/g;1批次pH值不合格,标准规定液体产品pH范围为5.0~8.0,实际检测结果均为3.8;1批次有效活菌数和pH值均不合格,检测结果分别为0.03亿/g和3.8,均低于标准要求。
专家指出,有效活菌数是农用微生物菌剂主要质量技术指标,其质量不合格直接关系到产品的施用效果,产品施用后达不到激活土壤生物活性,优化或修复土壤生物生态环境的作用,由于农用微生物菌剂产品价格较高,提高了农民投入成本; pH值较低容易给产品使用者和土壤环境带来潜在的安全风险。
对微生物肥料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专家结合本次抽查过程中对受检微生物肥料生产企业的调查情况一并进行了分析。综合看主要是部分企业设备简陋,生产工艺落后,造成产品质量不稳定,特别是近年来新投产的一些菌肥企业,这些企业本身不具备生产菌剂的能力,是通过购买菌剂然后来复配生产菌肥类产品。这种生产方式要求企业具备一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能够及时发现购买菌剂的质量是否符合产品标准。而现实情况是这些企业往往缺少相应的检测人员和必备的检测设施能力,无法对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检测把关,从而也就无法保证产品的质量。
对微生物肥料的推广和购买使用,专家也提出了建议。微生物肥料具有不同的生态适应性,对土壤环境、作物种类、施肥情况、耕作方式、使用量等都有严格要求,有针对性的筛选特定菌种,才能保证微生物肥料的有效性,这些特殊特性对农民如何选购适合自己的产品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议有关部门和生产企业,加强对微生物肥料的宣传,普及微生物肥料购买使用的必要专业知识 ,指导农民正确购买、合理使用。
山东省质监局监督一处负责人指出,该局对肥料产品质量始终高度重视,连续多年安排国家(省)监督抽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将本次监督抽查信息在门户网站公布,并责成相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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